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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版党纪条例细化官员“搞封建迷信”处罚措施】

    201611,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正式实施,该条例一个显著特点,是对党员干部组织、参与迷信活动作出明确的纪律处罚规定

  第一类情形“组织迷信活动”的性质,显然严重得多,其处罚有两种:组织迷信活动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第二类情形“参加迷信活动”,其处罚分为四种:

一是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

二是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

三是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;

四是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,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,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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